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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普】霜糖蛋糕·07

我流学院塔《玻璃糖纸》后续

叙事形式为伊万的日记

*本章里还有点东亚三兄弟之间的腌臜小事(未完待续)


    Day 7


    昨天晚上我们俩一共吃掉四块吐司,袋中去掉一半,瞬间瘪了下来。尽管打算去夜总会碰碰求职运气,但我们还是睡了个懒觉,等快中午才起来,而马缇厄斯曾说过的高山湖泊早被我们忘得一干二净。基尔伯特同意了我那个疯狂的提议,于是他要给我做法式吐司做早午饭吃,我喜欢那种高热量的东西,牛奶鸡蛋和砂糖怎么弄都不会出错。不过食材有一半算是我准备的,鸡蛋、牛奶、细砂糖,我负责把那些东西取出来放在台面,然后就嗷嗷待哺等基尔伯特来喂饱我。他洗了澡之后才来弄,发梢仍往下滴水,我一时兴起用电吹风玩弄那些随意支棱着的翘毛。肯定是“玩”,因为我把电吹风的开关搞得噼啪乱响,关关停停,把他吵得拽过机器就要自己弄,又被我横刀夺爱,手一劈就重新回到我手里。

    “不许动。”电吹风握在我手里像把手枪,我把枪口对准基尔伯特。

    “好吧好吧,我投降,随便你怎么弄吧。”基尔伯特双手举起擦过耳垂,小指把湿漉漉的碎发拨了拨,乱七八糟的。

    “转过身去,手放在背后。”我低声命令他,如果有什么角色扮演大赛,我应该去报个名。

    基尔伯特听话地转过去,懒洋洋地站着,赤脚没穿鞋,于是左脚搭在右脚上。他真是粗心大意!连头发都不好好擦,未干的水顺着后脖颈留进吊带里面,穿过肩胛、脊背与腰窝,再向下行至股沟、臀部,再次出现在宽大的裤脚下,蜿蜒爬过基尔伯特的大腿根。来到小腿,而后脚后跟,最后淌到地板上。房间地只铺了一部分,基尔伯特宛如一棵树,在木地板上生根发芽,周围还聚集了小片的池塘。他也乖乖地把手背到身后,交握住自己的两条手臂,我突然想如果手边有副手铐就好了。把他手腕磨得通红,和他眼角的委屈一模一样。

    我开始给他吹,但不再虐待电吹风了。开了个中档,平时我自己会直接用高档,因为对冷热没什么特别感知,且高档更快,但基尔伯特会觉得太烫,耳垂吹得红扑扑。毛细血管把所有梳向他耳朵的血都收集起来储存在那里面了。短发就比较方便,用手捋两下就能梳顺,基尔伯特的头发有个特点,虽然看起来很桀骜不驯(睡姿很差,因此每天早上起来都是一团糟),其实很少有打结的现象。我就不一样,通常我要在镜子前花上点时间去用梳子把结成团块的发丝梳开,基尔伯特曾跟我开玩笑,叫我不如去剃个寸头。

    等吹得半干,他已经舒服得眯起眼,看来中档风正适合他的心意,好让他在风下暖洋洋地偷懒。发尾还有一点点潮湿,手摸上去会产生点抚摸打了霜露的草皮的错觉,这样便可以了,等他再在厨房忙活点时间,上床休息前肯定可能全部晾干。

    法式吐司要提前做准备,直到这次之前我都还不知道呢!瞧我说什么来着?他应该可以在后厨找个职位,当小工好像还是有点糟蹋,副厨怎么样?让烟火燎上鼻梁,流点汗下来,这样他就可以用毛巾擦一擦。我想把这个食谱记下来,萨沙你用不到,我也用不到,但总有人会用到的。法式吐司,家庭版,基尔伯特亲自教我的。现在他是老师,而我是学生,因为在这条路上,我脑中的那些课堂所需知识很少有用武之地。

    我都不能把自己喂饱!

    《法式吐司•基尔伯特版本》

    厚吐司——2-4片

    鸡蛋——2-3个

    细砂糖——10克

    牛奶——200克

    蜂蜜——1勺

    黄油——10克

    当然我还想加上:对伊万的爱与耐心——无限大。

    我们是两个青少年,食量自然很大,于是基尔伯特就把塑料袋里的面包全都处理了,反正晚上还能赶在超市关门前捡到打折面包。明天早上我想吃椒盐饼,或者肉桂卷,那家超市的烘焙区实在令我流连忘返。基尔伯特举着刀问我要不要保留面包边,我随便,他好像不是很喜欢那种要噎得慌的东西,所以就随他去了。把它们和做烤奶酪三明治所剩的面包边堆叠到一起,基尔伯特看了看说可以再烤炉小点心。他一瞬间就无师自通了!早餐、晚餐,现在还要做什么零食点心。那我接下去的日子是不是可以有所指望?

    这迷你小厨房居然还有个烤箱,简直像过家家一样。我有去上幼儿园,当时幼儿园里就有套厨房玩具,塑料炉子、塑料烤箱,还有毛毡砧板与毛毡食材。虾和鱼做得最可爱,但我更喜欢玩分解整猪和整牛的玩具。女孩子们总爱围绕在小厨房附近,猜拳来决定谁先操作,她们很早就学会分工合作,而我们男孩子却老是拎着把破剑在那里比划。然后,班上块头最大的男孩子(幼儿园的时候还不是我,我体弱多病,那个时候长得并不大)——发育早,人高马大的——竟无法在摔跤活动中打过一位叫人肃然起敬的小女士。他当然兵败如山倒,输在垫子上,甚至还丢脸地嚎哭起来。不好意思,这句话不对,谁都可以哭,并不丢脸。

    只有我哭是丢脸的。

    基尔伯特把蛋与牛奶打在一个巨大的盒子里,也是我们那天从超市里随手买的,我猜这个盒子最后得留在这套公寓内。加入仿佛不要钱的砂糖,还有一勺蜂蜜,接下去就可以把吐司片浸泡进去了。砂糖量远远超出食谱中给出的,我请示基尔伯特要不要改,他看都没看就说“不需要”。这是来自主厨的命令,我一点办法都没有咯。

    吐司片需在混合蛋浆中泡上一夜,第二天煎出来才更好吃,我的厨娘把大盒子勉强塞进我们的小冰箱,满满当当正好占据了一整格。然后他开始做小点心,无非就是把蒜香黄油融了后刷在吐司边上,扔到烤箱里200度上下火烤5分钟,随便怎么做香喷喷,过于简单我就不再赘述,好像也没额外添加菜谱的必要。还是法式吐司更值得写成基尔伯特的第一枚勋章,我会好好为他撰写传记的。

    洗漱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胡子又在下巴上疯长,才两天没刮,已经薄薄打了层扎手的底,生命力如此顽强令我感到遗憾。因为我不想将他们留下,这和我的形象不是很搭,如果我的年龄再多个十岁,可能蓄点胡子正合适,二十岁不到的年龄似乎有些老气横秋。这个时候我就开始羡慕基尔伯特,他的毛囊像是被烧坏了,反正哪儿都长不出什么毛,光溜溜的!我们曾经对比过彼此的手臂,我身上覆着层金灿灿的汗毛,不算很长但也肉眼可见,可基尔伯特不是,他浑身上下几乎就没几根体毛,头皮可能是他毛发最旺盛的地方了。这多方便啊,夏天摸着也舒服,而且他很少出汗,夏天的时候皮肤凉凉的,摸上去像刚从冰箱里取出来的冷饮,又滑又两块,枕在他身上任何暑热都能褪去。

    我就拿把剃须刀片对着洗手台上方的镜子刮胡子。买了那种瓶装的泡沫,洁面之后打在下颌处,厚厚敷上一层。手动剃须刀用起来反而比电动要顺手些,我总有些怕那些嗡嗡作响的电动工具,在家的时候都不太敢把电动牙刷放进嘴里。

    基尔伯特听闻我这个怪癖之后摸摸他光滑的下巴,若有所思地说:“那小玩具也别用了,你不是怕吗?”

    开玩笑!小玩具是我用吗?明明是给他用,我能怕什么呢?

    手动的其实比较好控制力道,任何轻重都被掌握在自己手中,像能通过这点小事同样把自己的命运牢牢捏在手心似的。我蓬勃高涨的控制欲,不仅仅是对事情、他人,连自己都不放过,不假手他人而亲历亲为才是最佳,我深刻明白这个道理,因此一个电动剃须刀都不肯买。其实也是想省钱,刚刚所写是说给别人听的大话,太冠冕堂皇了,也太假了,基尔伯特才不会信。好吧,我承认,电动刀头会钝,手动刀头也会钝,可两者的价格天差地别,为什么不买便宜的那种呢?

    泡沫静置、等待胡须根部被软化的一两分钟内,我开始透过“白胡子”洞穿自己的老年。需要再在脸上添些皱纹才更活灵活现,可我愣是想象不出来自己年老色衰的模样。于是就去骚扰基尔伯特,蹑手蹑脚地走向厨房,压低脚步声,慢慢靠近我老婆。基尔伯特细瘦的腿像圆规那样戳在地上,就从不远处看会觉得他单薄的身躯环抱起来应该会有点难受,触手可及的就是一堆骨头,臂骨、腿骨、肋骨。不过!只有我能体会到细微的脂肪层开始在他皮下聚集,每每热情相拥的时候,我自然得意忘形,还要哼哼唧唧。他跟我一起后就逐渐犯懒——我们无节制地吃垃圾食品,很少运动,睡很久,然后身体防线就被逐一突破,肉眼可见地窜出脂肪来。

    我喜欢跟他双手双脚都紧紧缠绕在一起,我们是两条交尾的蛇,就算不做爱、仅是那样抱着,将他锁扣在我怀中,用嘴唇和鼻尖把脸颊上的每一根绒毛都亲吻个遍,都能感受到狂热的喜爱与心动。很有冲击力,可有时又觉得这是我唯一能让发癫的大脑和心脏平静下来的时刻,我抱着基尔伯特,基尔伯特抱着我,就能在张破沙发上躺到八十岁。

    是不是到了那时我们耳不聪目不明,床头嫌弃床尾和,最后合葬在一座坟墓里?

    跑去吓基尔伯特,他当时正埋头把前一晚上浸泡在牛奶蛋液中的吐司片取出来,完全没留意身后还站着个人。其实他平时还挺警觉的,只不过我已经被他划在信任列表中,因此再没什么能够阻挡我的进攻。只需要缓缓把手臂伸前去,再猛地发力,一把将他拦腰抱住,就会获得一只惊慌失措又四蹄乱踢的羊羔。基尔伯特尖声叫骂,手脚并用来踢打我,但我下盘稳稳蹲下躲过他的进攻,如此一来我很快就处于上风了。

    “你他妈有病是吧!大早上发什么瘟。”

    哎我就喜欢听基尔伯特骂人,有些粗口,但总体没有特别粗鄙,像刻意模仿工人说话那样别扭。他一边竭力推着我满是泡沫的脸,一边镇定下来后手上还不忘把吐司用餐刀挑处。动作行云流水般顺畅,几乎把我无视了。我们今天是要去应聘的,可不能搞得太狼狈,玩闹一会儿后我就恹恹地去刮胡子,相较前两年而言我的手已经稳多了,手摁着下颌固定好刀头方位,锋利的刀片贴着面颊刮行几下,一片沾带着剃须泡沫的区域便一干二净。绝不能出错,在脸上留下个血口可不好看,跳脱衣舞还是很看重脸的,我对此行势在必得。

    等我全部刮完再用冷水轻拍两下,往镜子照照自我感觉不错。吐司与蛋液在高温下碰撞出的化学反应化作香味入侵到小小浴室,更让我错觉自己皮囊美丽。皮肤吸饱水后闪出卓越光泽,偶尔会产生这样的念头也在情理之中,希望萨沙你不要觉得我脑子也如皮肤一般进水,因为如果今天还不生出点盲目自信的话,又怎能跑去成功应聘那种职位呢?

    基尔伯特扫了我一眼,然后点头说“不错,挺好的”,但他耳朵尖染上的粉红很难被忽略,我就得寸进尺,拽过他在摆弄餐盘的手贴到我已经同他一样光滑的脸上。我用鼻子笑起来,故意压低声音,用平时几乎只会出现在床榻侧边的粘稠声音对他下达指令:“那你摸摸看,是不是也是一样好?”

    基尔伯特的脸皮比我可薄多了,立马飞了两朵红上脸,手挣扎着想逃走,又被我飞快地扣住手腕死也不放。他胡乱用手背蹭两下我,用力之大怀疑他是想借机把我的面皮剜下来,末了小声嘀咕:“手感好是好,怕不是要被那些来消费的客人揩油。”

    你也会大声笑起来的萨沙!我不停吻他的手指,从指尖到指根,又翻过来吻指腹,我的男孩永远都会出乎你意料。

    那东西,法式吐司,味道真不赖!他一次性把剩余的面包都烤了真是个明智的选择,因为我早就饿得仿佛能吃下一头牛。吐司只是垫垫肚子,但我不能让自己吃太撑,半饱就可以,不然会有很明显的小肚子。我们几乎是掐着点到,你问我什么?“天堂”夜总会。

    它是天堂,真是天堂,物理意义上的。藏在小巷里,装修得如同半个教堂和半个清真寺庙的混合体,拉开门的瞬间还以为自己误入什么宗教场所。对外营业的时候通常是晚上,八点之后,但下午五六点的时候员工都要来上班准备了,而老板有时三四点就会在店里亲力亲为。要看是什么样的老板,不过大多数老板都很热爱自己的行业。(哪怕它游走在灰色地带,可能赚着不那么正规的钱)

    这是基尔伯特和我说的,因为他母亲早些时候还在夜总会跳脱衣舞,没钱找人看护这么小的孩子,又不放心他一个人待在公寓里,就把小基尔伯特带在身边,演出前扔在后台托人照顾一下。因而他长大之后偶尔也有接送母亲去俱乐部“上班”的需要,他信誓旦旦地给了我点指导。那是基尔伯特还非常小的时候,总而言之他妈主要还是怕基尔伯特把家给烧了,女人对他的生命不是那么在意,如果仅仅只是自己翻出窗户摔死应该也不会有什么情绪上的变化。他讲给我听的时候还是用种疏离随意的口吻,像在说一桩关于其他陌生人的事情。反正不关他事。

    于是基尔伯特就把这些场所的营业时间记得很牢,也难怪,他就是在悲苦女人堆里成长起来的小怪物。

    起初我并不清楚我们应该挑选什么时候去碰运气,我去过王耀的酒吧,那是我们家乡唯一给青少年提供酒水的地方。嘿,我们当然喝酒!一般就是八点之后,通常有派对才会去王耀的店,平时不给我们这群小屁孩消费,等有谁要办个主场派对才会“勉为其难”地对我们开放吧台。就在他家餐厅的地下室,警察对此睁眼闭眼,多塞点钱就能对付突击检查了,他赚我们的钱,然后抽很小的一部分上交给当地警局作为某种保护费,看起来里面利润真的很大。那不然他干嘛兑这么多水呢?喝进肚子里的全都是酒精味饮料,或者酒精味矿泉水,哦不,矿泉水他都不舍得用,直接从自来水管里接的吧。查也查不出啥,届时他完全能凭借一条灵活的舌头来为自己辩解:“我没有卖酒给未成年人,那些都是无酒精饮料”“说真的,先生们,你们自己尝尝,它们就是无酒精饮料!一点点越橘汁,一点点汤力水,一点点金……可食用金箔。没有酒精。”

    听听他说的什么话,难道我们是去他的餐厅吃饭的吗?

    诚然,我觉得也还算不错,炸的肉再浇上一点酸甜酱汁,无论什么肉,就算是蔬菜,王耀都能给你用热油和大火炸了。有时,我去他店里取外带,一踏进店门就会闻到些不可名状的气味,像是什么东西馊了,泔水的味道,又像抹布没洗又没拧干,擦了地板再去擦桌子。茉莉餐厅就开在茉莉商店对面,应该是先有餐厅再有商店,可我们都更喜欢去商店买杂货。打翻的酱油味道总好过泔水。通常,我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细想也不去纠结我们吃下肚子里的食物原材料到底是什么时候进的货、在冻柜里放了多久、后厨环境如何,那可是个深渊,没人想深究下去的。基尔伯特蛮喜欢吃,那个叫什么来着,咕噜肉,“咕噜咕噜”,念起来还挺好玩的。

    说到王耀,他雇了几个小工,都算是我们的同学。任勇洙在超市理货,本田菊什么都干,收银理货盘库存和送外卖,我不知道他是想篡位还是对王耀这个继承了家族商业的中年男人有所企图。还有个喜欢偷懒、经常翘班不见人影的收银员,琼斯,我不喜欢他,也有些过节,就不再提了吧。搬去与祖父母住的第一周就去过茉莉餐厅,然后我曾观察了那个地方一段时间,发现王耀和他的几个亚裔员工之间的互动颇为有趣。他们有时像兄弟一样,尽管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唯一有关系的是他们的肤色与人种,尽管许多人都说很难分辨亚洲人,我倒觉得没那么复杂。只要加以观察就不难发现,他们每个人与王耀对话时候的感觉天差地别,平时也是如此:任勇洙话很多,喜欢顶撞自己的老板,你会觉得他毛手毛脚、不知轻重,但也足够开朗活泼,适合站在餐厅门口招呼客人;本田菊则与之相反,他安静、做事谨慎,就连对待客人的微笑弧度都十分精准,标准的营业笑容。可眼睛深处并没有什么笑容,他用幽深的黑色瞳仁对着你,倒叫人不寒而栗。心事重重,每当他望着王耀的时候,尽管脸上的肌肉群块没什么特别的变动,但就是很不一样。

    还很有趣,这两位员工都对自己老板有着介乎崇拜和鄙夷的心理,一时间我不知道到底是因爱生恨,还是某种扭曲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反正王耀流连在两个高中生之间不得安宁。勇洙称呼他为“大哥”,本田则多以“王先生”作为代称,但我还听过他喊“老师”,王耀明显慌张动摇了一下,连忙捂住高中生的嘴。这一切都被我不动声色地看在眼里,那就是在楼梯下的阴影处发生的,眼角余光扫过去,王耀已经把手放下了,竟还瞥到本田得意地翘了翘唇角。那不是我眼花,他好像注意到我,那是抹醇厚又有些暧昧的东方色调,我想我冒犯了自己的同学,就把眼神移开了。

    基尔伯特后来听说了之后轻飘飘点评:“哦,他们早就有一腿,不是什么秘密。”

    我觉得还挺有趣,这是关于我们这个世代的秘辛,如果我能写出来的话,这本日记会不会让我得个文学新人奖什么的?我简直在做梦,但又没什么,每个人都在做不切实际的梦。感觉以后还会提到他们,我今天就先跳过这群很难接近、也很难理解的亚洲人。尽管对于他们我还是有些东西要说,一半是基尔伯特告诉我的,另一半则是我亲眼目睹,用眼睛作为相机拍摄下来,存储在脑中,比任何电子设备都有用呢。还很隐蔽,他们对如何抹除我的记忆感到无能为力。所以,精彩的部分我要留足叙述的余地,这样才能让你时刻充满好奇心,不是吗?

    话说回来,在基尔伯特的建议下,我们打算在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去会一会夜总会的老板。这纯属碰运气,我当时这么认为,但基尔伯特拍着胸脯说他有百分之八十的准确率,肯定老板那个时间点就会在了。百分之八十,他自认概率很高了,我却盯着剩余的百分之二十,我们未尝不是这被统计进去的百分之二十呀。但我还是同意基尔伯特的一句话:去做了才知道成功率,不做则百分百没有结果。

    最后怎么还是要听他讲道理,我们是同龄人,这种感觉怪怪的。

    运势似乎有些偏向我,我们。回到熟悉的巷子,三四点的时候还没醉鬼,不像上次那样。我把摩托停在巷子旁边的一块停车场,然后步行进入这个我讨厌的地方,当手忐忑地放在夜总会门把手上面的时候,心脏漏跳了一拍。摘了闷热头盔后汗水从我鼻梁急速下滑,再从鼻尖处脱出,我有些许不安,也害怕这个选择是否正确。在我犹豫的档口,基尔伯特的手覆上来些微的凉意短暂地驱走了我的焦虑。

    门把松动了一下,然后它并没有阻碍我们,反倒顺畅无比地在我们面前丝滑开启,而掉入兔子洞的爱丽丝们则战战兢兢地踏出困惑又迷茫的一步。

    像我方才描述的那样——半个教堂半个清真寺,我差点夺门而出,但基尔伯特把我揿住了。天啊,我真怂!真没用!他紧拉着我的手,门在我们身后重重关上,把门框都震动得晃了下,这才彻底断了我逃跑的后路。我们环顾四周,半个人影都没看到,而我的注意力全被瑰丽的装修吸引住了,很难想象这是个隐藏在某条不起眼小巷子里的夜总会。不过,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因为我和基尔伯特到此地不过短暂几天,又不是原住民,也从没想过要留下来发展,自然是没兴趣对个陌生城镇多加了解。我们将一直流浪,在马缇厄斯那里维修的玛丽亚才是我们的家与巢穴。

    家,这个定义于我而言很模糊,原本我对“家”没有特别概念,毫无归属感,如今有基尔伯特在身边,顿生出种“家庭”的概念。有他,有我,还有玛丽亚与你,再加上谢尔盖和卓娅们,我们就构成了一个基本的家庭。

    我探头探脑,显然对那个夜总会的装修非常感兴趣,因为它太与众不同了!我设想了非常多场景,昏暗的、性感的、暧昧的,粉色和紫色作为主基调,缀以黑红,将夜晚尽数诠释。但它不是,它是干净肃穆的,明亮清新,甚至还有点神圣,下一秒会有唱诗班出出现或者什么圣乐奏响似的。我想:“放卡座和吧台有点浪费,应该放台管风琴、几排祷告座位,再加一两个忏悔屋。”

    但它又明显有着娱乐场所的特征,吧台后面的酒柜可比茉莉餐厅地下室的那个要大多了,又宽又大,存放着我从未见过的酒,一排排站着,琳琅满目。我吞了吞口水,基尔伯特的吞咽声也在这静谧空间中响起,错觉般地我好像还听到几声猫叫。顺着吧台再往前看,是卡座和舞池,还有从天花板连接到地面的根根钢管,我想我知道那是用来做什么的。但我不会跳钢管舞,以后可以学学,现在只会随便扭扭我的屁股。

    “有两个迷路的小孩子跑到了他们不该进入的地方。”

    一个语气轻佻但声线意外沉稳的声音从吧台后面响起,我和基尔伯特双双转身去看,两人扭的方向还不一致,差点撞起来。走进去的时候怎么没注意吧台后面坐着个人!一个大活人,被灯光照着的皮肤泛着古铜色,熟男气场扑面而来,我甚至开始自惭形秽。原以为自己已经算半个大人,天天自以为是凹着造型,没想到还是一介愚蠢幼童。我拉着基尔伯特悄悄向后退了半步,可就这半步时间,此人已经来到我们面前,用戏谑的目光从头到脚打量我们。过了一会儿,他便下了断论:“你们俩,还没成年吧。”

    很好。非常好。这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老板,但还没轮到我开口,机会就已经溜走了。该说不愧是社会经验丰富的成年人吗?眼神毒辣,一眼就戳穿我们腹中打了无数遍草稿的谎言,还要用这等看失足小孩笑话的眼神凝视我们,让我才吃了法式吐司的胃七上八下,始终没个着落和归宿。

    我刚想反驳,当然尽量是用谎言去反驳,老板在自己嘴唇上竖起食指,微笑着补充了一句:“但我不想知道你们的真相,也别说故事,在这里每个人都有故事,但没人想听。告诉我来意,然后让我看看能为你们做什么。”

    “鲍里斯,”我最后想了个非常普通、毫无亮点的化名,然后一并介绍了基尔伯特,当然他也有个很一般的化名,“这是我的同伴,埃里希。我们……”

    我要当脱衣舞男!我的同伴要做厨房帮工!我的舌头打结了,一句真话都说不出来。基尔伯特也是如此,他难得沉默、不顶事,与他在马缇厄斯面前尽情表演那时截然不同,如换了个人。

    最后我很没底气地说,像皮球泄了气:“非常抱歉先生,我们迷路了,马上离开。”

    “迷路,嗯,很好的借口。但你们昨天傍晚从我店门口经过,还闹出不小的动静。今天的来访似乎不像是无心之举。”

    这便是我自己挖了个坑跳下去,还顺便舀了土把自己盖起来。一时头脑发热就会想出如此下策,真应该把头塞到冷柜去清醒下,如此拙劣的演技无法骗过任何人。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位神秘的老板没有发火也没有立刻赶人,显然在评估我们的利用价值,手掌在下巴上摸着他粗粝的胡须,等外头的野猫们开始为了垃圾桶中的饭菜大打出手的时候,他再次开口:“但我想你们需要份工作,时薪付费、随时可以跑路,对吧?”

    小心思被戳穿,那我还能说什么呢,只好挺起胸脯好好迎接审视,以期自己的化名别再被人发现了。一个谎言需要用更多谎言来圆,我不停思索“鲍里斯”的身世:在地下赌场把钱都输光,带着自己发小埃里希去找工作,可是做一家倒一家,待过的餐厅全都倒闭了。鲍里斯是双亲全无的孤儿,被祖母抚养了一段时间,又被婶婶赶出家,才十几岁就在街头流浪。前两天为了保护埃里希与人打架,赢了,像个真正的男子汉。这套模板大概能博得些同情,瞧瞧“埃里希”吧,他这瘦,看着就营养不良,很容易被人欺负。尽管基尔伯特是那个可以一挑三的小刺头,而我确实也不逊色于他。

    但老板笑眯眯地接着他方才抛出来的话:“塞迪克,可以这么称呼我。多你们两个不多,少两个不少,我不介意做些小小的慈善。但你们能做什么呢?”

    “什么都可以做,先生,只要你开口。保镖、厨房帮工、清洁工,都可以。”我其实不想做体力活,我要欲擒故纵。

    “嘿,你,”塞迪克指了指我,他没看基尔伯特,“鲍里斯。你知道我这个地方是干嘛的吗?这些事谁都可以,留你们下来也没用。我要有用的。”

    好一个“有用”,行吧,哪里来什么大善人,早就已经明码标价好了。我想到喀秋莎,我那化作撞破地表的陨石的姐姐,她就是被那座城镇扼杀的。基尔伯特早已成为瞩目的雕塑,喀秋莎是从雕塑手上坠亡的小鸟,我则是从雕塑破掉的一角中盛开的白花,都成为与这尊塑像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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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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